为提高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5月1日起哈市交警部门推出了“冰城e行”交通违法“随手拍”平台,市民通过手机即可抓拍交通违法,并可获得奖励。截至5月6日注册人数已达15121人,通过“随手拍”平台和专用行车记录仪,交警部门已受理图片和视频交通违法举报1490件。
为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目前“随手拍”奖励标准已取消上限,抓拍交通违法越多奖励也将更多,“随手拍”的认证注册流程也进一步简化,取消了实名认证步骤,让群众手机抓拍交通违法更方便。
拍出合格“随手拍” 需要先过“三关”
截至5月6日,交警部门已经接到交通违法举报1490件,审核通过729件,其中主要是违法停车、逆行、压线(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
在交警部门后期审核照片过程中,发现许多市民通过“随手拍”抓拍违法照片时因未达到违法证据标准,审核时未通过,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不能全面证明违法行为。比如抓拍违停照片时,只拍尾部和标志,却没有拍摄到车辆正面照片和车内情况,这样的抓拍是无效的。二是只拍车辆状态,没有禁停标志或标线。表现为抓拍违停车辆照片时,虽然拍了车前、车后、驾驶室状态等三张照片,却无法证明车辆处于禁停区域,没有看到禁停的相关标志或标线。三是用手机翻拍行车记录仪或电脑中的违法视频,这种形式是不符合违法证据标准的。
交警部门提示:
使用“随手拍”抓拍违法行为的市民,一定要按照平台中“随手拍”的拍照须知,至少拍摄3张照片,全面展现违法现场、违法过程和相关标志、标线。
取消了实名认证 手机注册更容易
为进一步简化“随手拍”举报流程,交警部门对“冰城e行”APP“随手拍”功能进行升级,取消实名认证步骤,只需普通手机注册即可使用该功能模块。
目前执行的奖励标准是:图片举报违法车辆有逆行、闯红灯违法行为的每件奖励20元;图片举报违法停车、随意乱变道、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占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每件奖励10元;每月奖励金额不设上限;同一事项有两个及以上单位或者个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先后奖励第一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金可以平均分配;对其他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视情况给予奖励,具体项目及奖励标准,由交警部门确定并对外公布后实施。
交警部门免费发放的交通违法抓拍行车记录仪,正在全市部分公交车、出租车和网约车上陆续安装。
交警部门提示:
驾驶人在抓拍别人交通违法的过程中,首先要保证自己没有做出违法行为,尤其是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坚决不能使用手机进行拍摄,否则即使抓拍成功,不仅不会被审核通过,还将会受到处罚。
“随手拍”拍照须知
手机抓拍须知
1.不按规定停车: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前部和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牌照号码(驾驶室内部情况),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禁停的黄边石路段停放(违反禁止标线)或有禁停标志路段停放(违反禁令标志)等信息。
2.机动车逆向行驶: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前部或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牌照号码,在道路中心线左侧通行的违法过程等信息。
3.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后部或前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牌照号码,明确的禁令标志、车辆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过程等信息。
4.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前部或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明确的标线指示特征、牌照号码,车辆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过程等信息。
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牌照号码,红灯亮时车辆在路口停止线以外驶入路口的违法过程等信息。
行车记录仪抓拍须知
1.机动车逆向行驶: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前部或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牌照号码,在道路中心线左侧通行的违法过程等信息。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牌照号码,违法车辆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过程等信息。
3.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前部或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明显的标志或标线指示特征、牌照号码,违法车辆在专用车道的违法过程等信息。
4.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前部或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明显的标线指示特征、牌照号码,明确的禁止标线、车辆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过程等信息。
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图片中包含清晰可辨的机动车后部车型颜色等全貌的全景特征、牌照号码,红灯亮时车辆在路口停止线以外驶入路口的违法过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