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安监局发布《关于做好禁燃区域内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停止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区安监局不得在禁燃区域内审批任何零售经营网点。
《通知》规定,各区安监局要通知现有禁燃区域内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上缴经营许可证,停止经营活动。12月1日起,各区安监局要逐一对禁燃区域内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店,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业户清点库存,关门闭店。对依然经营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业;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严处并予以查封。
此外,对于在禁燃区域外申办零售经营网点的商家,安监部门将严格审批条件,严控审批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