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部门研究制定出台了多项涉及高校、医疗、技工院校等领域的职称改革新政,其中,将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设正高级职称。
县里教师评中级以上职称,须在乡村任教两年以上
2018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从今年开始,恢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政策规定,评审标准中有明确聘任时间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今年开始,按照国家和我省城市医院医生、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须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规定,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县及以下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应不少于1年;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评定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有在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的经历。
高校编外聘用人员职称评审,改由用人单位自评
从今年开始,全省高等学校、部分三甲医院等实行自评直聘单位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应职称系列的评审工作由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调整到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在我省农垦、森工行业体制改革中,涉及农垦、森工承担的社会职能向地方政府移交全部完成前,今年继续由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承担原有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按原渠道申报参加评审。
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设正高级职称
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设置正高级职称。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促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衔接。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同时,向优秀人才倾斜。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本人获得或指导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名次,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