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驾驶人无视法律,无证开车上高速公路,被高速交警发现,均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其中一人此前因吸毒被注销驾照,另一人因醉驾被吊销驾照。
7月3日16时40分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大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车的驾驶人李某驾驶证已经被吊销。经查,今年3月16日,李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肇东交警大队吊销驾照,并以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起诉,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驾驶证被吊销阶段。与李某同车的还有他的弟弟,因为弟弟开长途比较辛苦,李某便抱着侥幸的心理替他开了一段。因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李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同车人李某的弟弟因把机动车交给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也被处于罚款200元的处罚。
7月7日上午,哈双大队在朝阳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民警发现一辆机动车正副驾驶座位上的一男一女慌忙交换了位置。民警拦停该车,坐在驾驶位置上的女子彭某承认自己之前换驾的行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韩某也出示了驾驶证。民警查询发现,韩某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经查,2015年底,韩某因吸食毒品被北安市公安局强制戒毒,同时驾驶证被注销。此次,韩某属驾驶证注销后驾驶机动车。韩某辩称他和妻子开车从北安前往哈市,因为要走高速,他担心妻子彭某驾驶水平不行,就自己开车。民警对其驾驶证注销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