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征求意见稿)》,压缩省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对相关评审考试免收费,加强换证后检查力度。
据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和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许可时间由法定25个工作日压缩为14个工作日。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许可涉及的技术性服务工作开展鉴定评审和考试,不得对行政许可相对人收费。推进承诺换证改革,针对满足相应许可条件所规定生产业绩的生产单位,以及注册地址和充装地址均在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承诺申请直接换证,免除鉴定评审。但不得连续两个许可周期采取自我声明承诺方式换证。
受到特种设备相关行政处罚的、被监察机构下达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的、有逃避检验行为的、经营中断累计超过6个月的单位不在以上承诺换证范围内。
同时,将证后监督检查的力度提高。重点检查有投诉举报、质量问题和承诺换证的企业。对电梯生产单位是否取得电梯制造单位授权等重点问题进行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