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质量安全,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涉及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等 7 大类食品 271 批次样品食品安全抽检。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样品有
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药路店销售的冰鲜海鲈鱼、志华店销售的绿豆芽以及哈尔滨市松北区果婆婆生鲜超市销售的豆芽。
不合格项目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药路店销售的冰鲜海鲈鱼 ( 购进日期 2019-8-25 ) ,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它被规定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会有一定影响。
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志华店销售的绿豆芽 ( 购进日期 2019-11-18 ) ,4- 氯苯氧乙酸钠 ( 以 4- 氯苯氧乙酸计 )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哈尔滨市松北区果婆婆生鲜超市销售的豆芽 ( 购进日期 2019-11-19 ) ,同样为 4- 氯苯氧乙酸钠 ( 以 4- 氯苯氧乙酸计 )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 氯苯氧乙酸钠俗称防落素,是农业生产中常用的植物生长抑制剂。它被划定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不可在豆芽生产中使用。豆芽中检出 4- 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而违规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 12315 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