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单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连日来,哈市交警部门持续对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出行秩序从严规范治理,对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发布正确骑行操作规范,引导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同时,交警部门还对近期常见的违法原因进行归纳分类,曝光共享单车交通违法造成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市民骑行上路要遵守法规。
四类原因导致非机动车违法
6月2日7时40分许,在康安路武警医院门前区域,一名共享单车骑行者沿康安路逆向行驶被民警拦下。该人一脸惊诧地说:“我没闯红灯啊!”民警指出,骑车不应该逆行,通过斑马线时应下车推行。骑车人意识到问题,接受了50元罚款的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通过日常对骑行人员违法行为的治理发现,目前造成交通违法较为突出的原因主要有四类:一是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特别是对非机动车通行规定掌握不清,具体内容并没有详细了解和掌握。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骑行技术过硬,不会发生意外。三是认为其他车辆会主动避让,自己无所顾忌地违法骑行;四是认为自己在道路上属于弱势群体,即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也都是机动车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违法要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部门明确表示,非机动车上路违法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安全造成严重伤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骑单车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5月2日17时35分许,王某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规定,骑共享单车沿朝阳新路由东向西闯红灯横过哈平路时,与沿哈平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长城牌小型客车相撞,随后与正在等待左转弯红灯信号的小型客车相撞。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三车受损,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经初步调查认定,王某骑共享单车闯红灯违法行为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将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案例二】5月21日15时45分,王某驾驶宝马牌小型客车,在沿群力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景江西路时,与骑共享单车由西向东斜向行驶穿越道路的孙某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孙某受伤。
经调查认定,孙某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骑共享单车斜穿道路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终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