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哈尔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4天,同比2015年增加77天,PM10、PM2.5分别降低28微克/立方米和36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57位。今年1~5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和巩固2019年改善成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08天,优秀天数同比上年增加20天,优良天数同比持平。
2019年,在市区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的基础上,哈尔滨市将燃煤锅炉淘汰的范围向大容量和建成区外延伸,累计淘汰建成区35蒸吨以下、建成区外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106台。持续开展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累计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19台,推进完成市区建成区65蒸吨及以上140台燃煤锅炉中的颗粒物改造119台、二氧化硫改造40台、氮氧化物改造11台。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368家,提前一年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严格落实“全时、全域、全面”禁烧要求。划定柴油货车等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严格管控高排放机动车,减少尾气污染。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企业由300余家增加到千余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今年,哈尔滨市将推进实施6个重点工程,有针对性开展深入治理,积极应对污染天气,不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散煤治理。深入实施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整治,确保年底实现市区建成区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加快推进主城区棚户区(含城中村)2.46万户搬迁改造。加快城郊、农村地区洁净燃料替代,推动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加快普及。
持续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将重点行业涉气污染源全部纳入减排清单。强化煤堆、灰堆、料堆场“三堆”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扬尘、餐饮油烟、汽修、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施工扬尘管控,持续推进431个扬尘污染源整治工作,防止反弹。严格管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房屋拆除和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措施到位。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网格责任,强化各级督查检查,坚决实现秋冬季秸秆露天焚烧“零火点”。
加强高排放机动车综合整治。进一步淘汰老旧柴油车,推进高排放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在划定柴油货车等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
进一步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减排企业清单,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察,压实落靠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督办。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