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市民的养老保险参保手续该如何办理、个人养老保险断缴该如何补缴,这些关于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类业务问题,快来看市社保局政策权威解答。
哈市户籍的吴女士想以个人身份参保,请问该如何办理?
途径一:吴女士可在每月 1日至25日不限时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站(https://www.renshenet.org.cn/),注册个人用户,点击“个体户参保”功能,就可以办理个人参保业务。
途径二:吴女士可在每月 1日至25日使用“哈尔滨社保通”微信小程序在线申办。进入小程序后点击“企业养老”—“个人经办”—“个体户参保”模块,阅读办事指南后点击“立即办理”,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业务材料照片后点击“提交材料”即可。工作人员受理后会及时通过“哈尔滨社保通”反馈业务办理结果。
途径三:本人可在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的任何一天持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工商银行存折(或一类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参保业务。
市民张先生一直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现已到退休年龄,但他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够15年,想问能不能办理退休?
解答: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2011〕13 号令)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市民孟先生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之前他的养老保险有断档欠费,想问补费是否含有利息?
解答: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在当年12月25日之前补缴本年度断档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不包含利息。
【温馨提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 号)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市民李先生离职后想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但是系统显示原单位养老保险欠费,请问该如何办理接续?
解答:第一步补缴原单位欠费:李先生需先到原单位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原单位的欠费补缴业务,打印《补缴通知单》,持此单据到区税务征收部门缴费。
第二步办理个人接续:
途径一:手机下载“龙江人社”App,注册个人账户后,点击“服务”中的“养老在职转个体”,选择“个体缴费设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即可。
途径二:李先生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工商银行存折(或一类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接续缴费业务。
【温馨提示】办理个人接续业务前,需通过“龙江人社”App、“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站或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原单位补缴费用是否到账,到账后方可办理个人接续业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建议广大市民采取第一种途径办理个人接续业务。有关该业务问题可通过“哈尔滨社保”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随时更改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吗?
解答: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可按意愿在每月1日至25日期间更改一次缴费比例。
哈尔滨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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