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75场。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盖小兵针对保障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人员力量充足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盖小兵介绍,在疫情管控期间,一线社区工作人员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力量,为了保障这支力量人员充足、发挥作用,省人社厅联合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发使用疫情防控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希望通过这项措施及时补充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力量。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明确了开发岗位数量。出现确诊病例并被确立为中高风险的地区每个城镇社区可开发3-5个公益性岗位,中高风险周边地区可开发1-3个。此次开发的是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岗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明确了工作职责。具体从事小区管控、人员排查、生活保障、防疫消杀、卡点执勤等社区防疫防控相关应急管理服务工作。
三、明确了招聘对象。为具备就业条件的适龄且龙江健康码绿码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确有困难的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
四、明确了岗位待遇。岗位待遇水平由各地政府自行确定,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低保家庭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被招聘为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因此获得的临时性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此外,《通知》还指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出现疫情地区和周边地区可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