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4年至2017年11月,全省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7%、85.9%、91.5%、89.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哈市主城六区淘汰10蒸吨以下小锅炉892台;改造老旧供热管网360.65公里。截至今年10月,全省淘汰黄标车30929辆。哈市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供热锅炉煤改气312台、煤改电105台。今后我省将加强大气污染源科学分析。加快编制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完善大气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将第三方治理引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我省还将充分发挥第三方在脱硫脱硝除尘设备运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等领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