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时是2018年烟花爆竹燃放的最后期限,手头还有烟花爆竹“存货”的市民抓紧燃放,不然存放在家里危险,在禁放期燃放还会面临处罚。
2018年烟花爆竹燃放期为2月8日至3月2日。今日24时后,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确保安全,全市各销售网点没有卖出去的烟花爆竹,限期上交统一安全保管。个人或单位未燃放完的烟花爆竹,需上交属地派出所集中处置。
禁放期内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禁放期内严禁个人或单位以任何理由将剩余烟花爆竹储存在各类房屋、库房内,一经公安机关查获,依法依规查处。如市民发现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可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警方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