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仲裁委网络仲裁规则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日前,哈市一公司通过网络仲裁的方式,迅速收回了50万欠款。
2018年10月3日,龙胜公司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龙胜公司向王某出借50万元用于经营煤炭生意,月利率2%,借款期限1个月;如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解决,适用哈仲网络仲裁规则。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接收仲裁文书的邮寄地址及电子送达地址。
合同到期,王某没归还龙胜公司本金及利息。2018年11月7日,龙胜公司在哈尔滨仲裁委互联网仲裁系统提交仲裁,请求裁决:王某归还龙胜公司本金50万元;王某给付龙胜公司自2018年10月4日起至本金归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哈尔滨仲裁委于当日审查后予以受理,并向双方提供的电子邮箱送达了仲裁通知书及其他案件材料。2018年11月11日答辩期满后,仲裁委主任根据双方选定情况依法指定了独任仲裁员,并于当日向双方电子邮箱送达了仲裁庭组庭通知书及仲裁员公正承诺书。2018年11月13日,仲裁庭根据龙胜公司的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及王某的答辩、质证意见进行了书面审理,于当日作出裁决书后向双方送达。
最后,王某归还了龙胜公司本金50万元,并且给付龙胜公司自2018年10月4日起至本金归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什么是网络仲裁?
网络仲裁是指运用哈仲互联网仲裁系统或者其他互联网平台审理案件的方法,哈仲网络仲裁规则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哈仲并通过网络仲裁方式解决的,适用该规则;当事人约定按照该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同意将争议提交哈仲仲裁。
网络仲裁缩短了相关期限、期间的规定。在受理、送达、审理等方面的期限要比普通仲裁案件大大缩短。比如,被申请人提交答辩状的时间、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时间缩短为3天;仲裁庭应当自组成之日起20日内作出裁决。
网络仲裁如何审理?
案件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和送达,即当事人通过哈仲网络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哈仲通过电子方式(如电子邮件、短信)向当事人约定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送达,网络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节约了金钱成本。
哈仲网络仲裁平台设置调解程序,当事人立案前可在平台中输入调解意向,由调解员居中调解。调解时间为七日,调解不成,案件转入立案程序。
网络仲裁案件实行书面审理,仲裁庭可以通过网络仲裁平台向当事人发送问题清单。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网络交流、电话会议等适当方式审理案件。网络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或者仲裁庭认为必要时,案件的程序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处理,线下的程序适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
什么样的案件适合网络仲裁?
案情较为简单的仲裁案件,特别是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选择适用哈仲网络仲裁规则,可以实现案件的快速审理。在选择适用哈仲网络仲裁规则前,要具备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包括收发电子邮件、使用移动通信工具、参加网络视频庭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