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士介绍了环评“放管服”改革的全面情况。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是很多建设项目上马前必经的法定工作过程。2002年以来,省环境生态厅认真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始终把企业发展痛点、群众办事难点、社会关注热点作为深度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靶标,用“减法”提高放的主动性、用“加法”增强管的针对性、用“乘法”提高服的有效性,营商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应该说真正做到了环评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首先,持续推动简政放权。省环境生态厅自2013年起先后5次下放、简化审批事项,已将99%的环评审批量下放到市地。赋予哈尔滨新区、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省级审批权限。
同时,全面实行网上审批。从2014年起省审项目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并全面公开审批信息。在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决定后,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开审批决定和报告书(表)的全文。
坚决精减前置条件。环评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为环评审批“瘦身”,取消所有“前置条件”和“兜底限制”。落实审一次要求,取消了地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涉法定保护区域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法定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意见也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认真打造规范流程。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实行公开透明审批,统一省、市、县(区)三级审批流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初步构建了规范行权、简政放权、透明用权的管理格局。
另外,注重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推行“四零”承诺、“最多跑一次”,彻底改变“官本位”思想,为企业营造安心、舒适、满意的服务环境。专家的技术评估费全部由财政预算支出,环评审批的全过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我省的报告书、报告表的办结时限大幅压缩到30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比国家规定时间减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