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信息,确定提高哈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标准:住房公积金租房年提取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5%,即市区和县(市)分别上调3600元和2400元,该项政策调整将更好地满足哈市无房职工租赁住房的资金需求。
依据新政策,哈市住房公积金租房年提取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5%,即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4400元/年上调至180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9600元/年上调至12000元/年。
下一步,哈尔滨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大厅也将推出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现正在进行数据对接和系统测试。今后,哈市缴存职工可登录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