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首个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在阿城区吉兴林场桦皮南沟落成,并举行了揭牌仪式。
阿城区检察院此前办理了槐某、曹某某两起盗伐林木公益诉讼案件,并向林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补种树木240棵和1710棵,但由于季节因素和没有合适地块的原因,一直未能在被盗伐林木的平山林场、中和林场内补种。
为将此项工作落地落实,阿城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检察院民行处多次现场指导,委派分管院领导马慧和第五检察部的同志多次与区林业和草原局沟通,协调该局发动全区所有9个林场在所属国有林地内寻找合适地块。
在选合适地块过程中,恰逢3月底全省集中整治“大棚房”专项行动,位于阿城区金龙山镇吉兴林场桦皮南沟64林班1、7、11小班的13处违建被拆除,区林业和草原局将13处违建所占的8个地块收回并回填,使其达到适合栽植树木的条件。阿城区检察院抓准时机,立即与该局协商,签订了共同建设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的协议。该生态修复基地占地总计50余亩,可栽植树木万余棵。
生态修复基地确定后,阿城区检察院和区林业和草原局共同与该局下属的3个林场沟通,将原本向平山林场、中和林场缴纳的补种费用转至生态修复基地所在的吉兴林场,用于补种树木。目前已补种完毕,并能确保成活率达到80%以上。
为了尽快修复基地生态,阿城区检察院协调区林业和草原局又先行补种了6000余株树木,待该院办理需补种树木的公益诉讼案件时,根据实际情况,由补种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认领地块,并承担先前栽植树木所需的一切费用,实现了生态先期修复、集中修复、便于管理、早见成效的目标。
同时,阿城区检察院还在基地内率先选择一处地块,发动干警志愿植树240余棵。目前,该修复基地已呈现片片新绿,公益诉讼推动生态修复的功能和作用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