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被告人王鹏找到了老同学、狱友等人研究如何“致富”。接着几人组成了恶势力团伙,开着奔驰、捷豹等豪车寻找酒驾司机进行勒索,一年揽财数十万元。
2017年9月,王鹏、吴晓丽、吕蒙、杨旭等人,盯上从香滨路某烧烤店喝酒出来的赵雷。在赵雷驾车开出没多远时,杨旭驾驶一辆大众轿车故意撞向赵雷驾驶的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后,吴晓丽、吕蒙立刻开着一辆奥迪轿车赶到现场予以配合,以赵雷酒后驾驶欲报警相要挟,敲诈勒索其人民币14000元。
几天后,王鹏又带领吴晓丽、吕蒙等人锁定目标后,吕蒙开着奥迪A8轿车在文昌桥附近故意撞到徐某驾驶的奔驰轿车,以其酒驾为由敲诈20万元,结果徐某当场报了警。徐某被刑事拘留后,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王鹏等人7万余元。数次成功作案后,让王鹏等人认为这是一条“致富路”。2018年,该团伙用奔驰商务车、捷豹轿车等豪车为工具,多次敲诈勒索酒驾的马某、高某等人数十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至3万元不等。(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