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新批或调整了11所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新批收费标准的5所幼儿园分别是:市政府机关第六幼儿园(注:位于群力家园附近)、香坊区幸福中心幼儿园、香木幼儿园、双城区教育第二幼儿园、双城区兆麟幼儿园。同时,我市还有6所幼儿园调整为一级园或示范园,这6所幼儿园收费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
根据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发改委新批或调整的11所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市政府机关第六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6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858元。
双城区教育第二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4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598元。
双城区兆麟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4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598元。
香坊区幸福中心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保育教育费每生每月400元。
香木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4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598元。
南岗区第三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6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858元。
香坊区中心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6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858元。
松北区第一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6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858元。
阿城区第五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4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598元。
哈工程大学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6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858元。
东北农业大学后勤处幼儿园:3周岁及以上幼儿每生每月660元;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每生每月8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