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12月15日,哈尔滨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常态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对“无证有照”的教育咨询类公司和“黑班黑校”违法办学行为及“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在职教师补课等进行惩治。
坚决遏制“培训热”反弹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培训热”反弹,督促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完善诚信办学、信息公示等制度,做好应公示信息事项公示工作,充分发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联合执法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对“无证有照”的教育咨询类公司和“黑班黑校”违法办学行为进行惩治,切实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加强防疫等安全管理,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学校要立即停办整改;出现疫情要及时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挥和处置。
重点查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寒假期间,各区、县(市)教育局要以《哈尔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为依据,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要重点查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无证办学”问题、“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问题、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问题、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问题、收退费不规范问题、聘用在职教师或将教室出租、出借给在职教师违规办学问题、从教人员授课内容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补课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对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派出指导组和监督组,采取明察暗访、实地踏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联合执法等方式,深入各区、县(市)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重点对各区、县(市)教育局贯彻国家、省、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有关文件落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和作用发挥情况,上级移交、转办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查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情况,疫情防控等安全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等进行监督。监督组将对各区、县(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