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上老人的婚姻状况为“丧偶”。
卖房要证明老伴已经过世,一份死亡证明难住了八旬老人。近日,市民范女士向本报反映,婆婆王老太卖房时遭遇“证明难”,户口上写着“丧偶”,房产中介在交易过程中还是要求老人出示其已过世近30年的老伴的死亡证明。但由于老人过世时间太久,一家人找了很多部门都没能拿到这份死亡证明。
烦心
开不出老伴的死亡证明
八旬老太卖不了房
据范女士介绍,上世纪70年代,范女士的公公不幸因病去世,此后婆婆一直守寡。“今年10月,我婆婆想把道里区的一处房子卖掉,给孙子换个大点儿的房子,就找到了一家房产中介挂牌出售房产。”很快,中介便找好了一家买主,但交易过程中,中介提出要王老太出示一份老伴的死亡证明。
范女士说,“我找了辖区派出所、道里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户籍部门,都因为老人过世时间太久没能查到档案,当然也就开不出死亡证明。”无奈之下,范女士只得取消了这次房产交易。后来,范女士又找了几家中介,得到的答复依旧是需要证明王老太的老伴已经过世。
中介
户口上写“丧偶”不行
得拿出公安机关的证明
记者看到,范女士出示的户口上,八旬的王老太婚姻状态一栏,明确写着“丧偶”。而单位的证明材料,也写着王老太的老伴“病故”。
记者和范女士一起来到道里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范女士,如果房产交易需要公证,必须有老人的死亡证明材料。“主要为了保证房产的所有权没有争议,这也是相关法律要求的。”
根据范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虽然老人有户口和单位证明,但都不是正式的死亡证明。“即使户口上注明了‘丧偶’也不行,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才可以,不然没法为房产办理公证和交易。”
27日,记者找到了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因为老人过世后,按照法律规定,便产生了继承和分配的问题,为保证房产权属明确,公证机关有必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但房产中介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做法也属于误读。如果过世老人的档案的确查不到,只要户口上注明了丧偶,或是可以提供过世老人丧葬材料,也可以作为死亡证明使用。”工作人员说。他表示,鉴于王老太的情况,公证管理处可帮她协调办理相关公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