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解读了日前印发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确立了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稳步操作、持续推进;有效衔接、分类施救;资源统筹、合力攻坚”的基本原则,提出按照开发式扶贫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造血和输血相协同,发挥两种方式综合脱贫效应的要求,统筹各类保障措施。
《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未脱贫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第二,残疾人必须拥有残疾证(录入残疾人信息系统)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或智力、精神残疾等级评定为三级;重病患者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重病条件。第三,家庭财产必须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