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9月30日,该局将对全市辖区内所有矿产资源开展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证开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等四类违法行为。市民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举报电话:0451—87659010。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2日,各区、县(市)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全面梳理矿山企业生产情况,组织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2020年1月13日至5月31日,市本级及各区、县(市)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采取专项行动和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辖范围内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砂、石、土的查处工作,各职能部门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
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矿山企业逐一复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私采滥挖矿点、关闭矿山展开拉网式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