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鉴定工作将于8月21日开始,至27日结束。通过鉴定的参保患者自今年10月1日起享受慢性病待遇,患者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和购药。
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鉴定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至27日。申报所需材料为:参保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