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供水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供水窗口,负责办理江南主城区内的征收止水核定、临时用水核定和正式用水核定三项公共服务类事项。供水客服中心按照“互联网+政府服务”要求,认真执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措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的,对招商引资产业项目提供前置服务,不断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压缩时限、降低门槛,从而提高服务质量,让用户满意。如用户办理这三项用水手续可到市民大厦三楼供水窗口,联系电话:87153333-1286。
征收止水核定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客户服务中心承办)
二、办理范围
哈尔滨市江南主城区
三、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
四、办理条件
政府征收决定
五、申报材料
1.供水设施征收止水申请书;(窗口领取或哈尔滨政务服务网下载,网址http://zwfw.harbin.gov.cn/)。
2.政府征收决定及拆迁范围位置平面图复印件1份。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即办
八、定期检验
无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窗口受理——窗口核发
2.网上办理:
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结(需纸质版可自愿邮寄)可通过登录http://zwfw.harbin.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十、服务承诺
1.及时对您通过网上咨询、预约、申报、投诉等内容进行详细回复。
2.网上申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办事可实现零跑路。
十一、应用范围
实施止水。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87153333 转1286
业务咨询电话:87153333 转1286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三层B区哈尔滨供水集团窗口
可乘坐2、17、21、28、101、103、108、109、115、121、62、82、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0451-87153800
临时用水核定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客户服务中心承办)
二、办理范围
哈尔滨市江南主城区
三、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
四、办理条件
净地
五、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总平面位置图的复印件。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3.临时用水申请(窗口领取或哈尔滨政务服务网下载,网址http://zwfw.harbin.gov.cn/)。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 3日或3±1工作日
3日,即项目附近管网具备接设条件,用户对接设技术方案没有大的异议,3日内办结;
3-1个工作日,即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提前介入的产业项目,办结时间减1日;3+1个工作日,即项目附近管网不理想,接设技术方案需与用户反复沟通协商,办结时间加1日。
八、定期检验
无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窗口受理——现场踏查确定接设方案——窗口送达(自愿邮寄)
2.网上办理:
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现场踏查确定接设方案(原件核验)——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通过登录http://zwfw.harbin.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十、服务承诺
1.及时对您通过网上咨询、预约、申报、投诉等内容进行详细回复。
2.网上申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服务承诺办事可实现零跑路。
十一、应用范围
接设施工用水。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87153333 转1286
业务咨询电话:87153333 转1286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三层B区哈尔滨供水集团窗口
可乘坐2、17、21、28、101、103、108、109、115、121、62、82、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0451-87153800
正式用水核定
一、办理主体
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客户服务中心承办)
二、办理范围
哈尔滨市江南主城区
三、办理依据
《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
四、办理条件
土建主体完成,水箱房安装完成
五、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总平面位置图的复印件。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收据复印件(无规划调整,已办过临时用水手续,可不提供);
3. 正式用水申请(窗口领取或哈尔滨政务服务网下载, 网址http://zwfw.harbin.gov.cn/)。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3日或3±1工作日3日,即项目附近管网具备接设条件,用户对接设技术方案没有大的异议,3日内办结;
3-1个工作日,即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提前介入的产业项目,办结时间减1日;
3+1个工作日,即项目附近管网不理想,接设技术方案需与用户反复沟通协商,办结时间加1日。
八、定期检验
无
九、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窗口受理——现场踏查确定接设方案——窗口送达(自愿邮寄)
2.网上办理:
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现场踏查确定接设方案(原件核验)——窗口送达(自愿邮寄)通过登录http://zwfw.harbin.gov.cn/或扫描服务指南旁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
十、服务承诺
1.及时对您通过网上咨询、预约、申报、投诉等内容进行详细回复。
2.网上申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服务承诺办事可实现零跑路。
十一、应用范围
接设正式用水。
十二、咨询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87153333 转1286
业务咨询电话:87153333 转1286
十三、办理地点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窗口位置:三层B区哈尔滨供水集团窗口
可乘坐2、17、21、28、101、103、108、109、115、121、62、82、86路公交车在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十四、投诉电话
0451-87153800
城市供水设施服务温馨提示
一、设计方面(用户自行委托设计单位)
1.具备给排水设计专业丙级以上资质的均可以参与设计。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市政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给水工程为入户管径1.6米以上需给排水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入户管径在1.6米——1米需要给排水设计专业乙级资质;入户管径在1米以下需要给排水设计专业丙级资质。
2.设计单位应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管网的流量、流速、压力、水头损失、区域管线位置以及水质等相关的基础数据,通过管网平差,为管网管理提供科学指导,为规划设计和改造、扩建管网提供优化方案。
二、施工方面(用户自行委托施工队伍)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进行施工。用户自行施工前与我集团公司沟通,派人跟踪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直至最后进行竣工验收。
2.新建供水管线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连接接头十分重要,施工单位应对区域供水设施基础资料信息了解掌握,施工质量达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标准,避免在施工中造成现有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损坏。
三、竣工验收方面(执行国家标准)
为保证供水安全,新接给水管道与市政干线并网之前,用户应准备好以下资料方能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材料设备合格证及质检报告。
3.管道压力试验、管线冲洗消毒纪录,水箱消毒登记卡及水质检测报告。
4.工程的有关验收报告、材料、合格证书等均以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出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