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8·25”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昨天,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下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利用100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为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市政府成立18个综合督查组,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安全工作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组长单位和市公安局及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人员组成,在督促分管行业领域整改火灾隐患的同时,每组负责一个地区,每月检查指导一次工作,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专项行动分为动员培训、排查整改、验收巩固三个阶段,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洗浴、温泉旅游、室内水上乐园、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养老院、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楼、住宅小区。
《方案》要求,各级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六个一律”要求,即:凡发现未审未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查封;凡堵塞、挤占、封闭消防通道或消防连廊的,一律依法拆除;凡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经制止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凡营业性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留宿人员的,一律立即清理。从严从重处罚,有效震慑消防违法行为。《方案》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要切实负起属地及行业监督和管理责任,紧盯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对工作开展不力发生火灾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单位消防隐患久拖不改的,从严从重处罚。
排查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查宾馆、洗浴、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附属建设的违章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投入使用。对未取得消防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实施拆除。
●查居民小区庭院内违章建筑是否占用封堵消防通道或消防连廊,堆放易燃物品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实施拆除。
●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采用装饰木板、保温海绵等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特别是由塑料等制成的草坪、挂花、假树等人工绿植。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坚决予以查封。
●查建筑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火分隔、防烟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是否畅通,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上限处罚。
●查消火栓、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每年进行全面检测,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用水量是否满足要求,设有消防水池的是否采取有效防冻保护措施。消防设施严重瘫痪的,坚决予以查封。
●查企业是否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情况;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是否组建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中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上限处罚。
●存在其他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也要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