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部署,哈市财政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今年市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已达1.9亿余元。
在2017年投入32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基础上,今年又增加1800万元,至此,哈尔滨市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到5000万元,在资金分配上向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村倾斜,对木兰县和巴彦县分别单独投入300万元用于支持贫困县脱贫摘帽工作,对延寿县10个深度贫困村每个村单独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2017年的基础上,今年哈市继续对96家驻村扶贫工作队单独安排4800万元的驻村项目扶贫资金,纳入扶贫资金管理。市级财政还投入4809万元为全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办理了商业补充保险,确保贫困人口合规医疗报销自付在5%以内。此外,市级财政还对未住上安全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国家、省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每户给予7500元补贴,补贴资金476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