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免费体检吸引老年人,实际在欺诈老年人销售保健产品,发现这样的行为赶紧举报。省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严打以销售保健品为目的从而欺诈老年人的行为。鼓励社区工作人员、消费者、业内从业者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行为线索,一经查实,将根据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7个月,严厉查处以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具体奖励办法未出台前,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办理。根据《办法》,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至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符合“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等情形,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这些行为将严厉打击
■查处经营伪造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保健功能的产品,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保健食品,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以及在经营许可场所以外的场所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
■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保健食品广告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明示或者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或者在广告内容中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以及利用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行为。
■查处会议营销主体等经营者无照或擅自变更经营范围行为。
■打击保健产品商标违法行为。
■打击保健产品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和违法直销传销行为。
■开展网络销售保健产品信息专项搜索。重点对我省线上销售保健产品的经营主体信息公示、亮标亮照以及相关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搜索,全面梳理排查,派送案件线索,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