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岗区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在巴山街52号揭牌投用。
即日起,南岗区扫黑办信息综合组、线索核查管理组、宣传发动组、督导检查组4个职能工作组正式进驻举报中心,与新成立的区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采取共同办公的运行模式,对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实施筛查甄别、分类管理、跟踪督办和业务指导。这种将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研判督导等工作环节集中在一起的工作模式,不仅方便了居民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对个别举报事宜可以当时研判,立即答复,有效起到答疑释惑,化解民怨的作用,并确保人民群众举报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件件有人管、事事有回音。
四种举报方式
1.南岗区扫黑除恶举报受理中心,南岗区巴山街52号,举报电话:82718494。
2.南岗公安分局扫黑办,南岗区先锋路567号,举报电话:82654433。
3.南岗区扫黑办举报邮箱:ngqshb2018@163.com。
4.向所在地派出所举报或找您熟悉信赖的民警举报。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的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根据《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视情形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获得奖金人民币20万元。
保护措施
省、市、区分别制定出台了保护黑恶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专门机关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