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出境旅游纠纷多 出行风险需防范
请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跟团游或自助游。跟团旅游选择旅行社时,要核实参团旅行社的资质,参加出境旅游要核实旅行社的出境旅游经营许可,并与旅行社签订书面规范的旅游合同,积极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在旅游过程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明出游,展现中国游客良好形象。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当地报警电话,同时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电话86—10—12308。
在线旅游受青睞 选择产品需用心
选择线上旅游产品出行的旅游者,请多一份“用心”,少一份“闹心”。仔细查看网站和组织者资质,认真阅读“预订须知”,全面掌握违规情况和免责条款后再下单预订,注意随时截屏保存信息,包括旅游产品的行程安排、酒店的房型介绍、机票的退改说明等避免事后引发争议。
微信参团维权难 相关资质需认清
个人在微信或其他社交平台发起旅游项目,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凑够定人数,因价格相对便宜且报名方便快捷,吸引不少人,特别是老年朋友参与。在调查中发现,“微信组团旅游”形式的组织者,绝大部分没有合法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相互之间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旅游合同,也没有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旅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没有发票依据,游客安全和自身权益一受到侵害,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报名参团的旅游者,务必提高警惕,选择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的正规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注重旅游产品质量,不一味追求低价旅游产品,谨防掉人低价位、低品质的低价旅游陷阱。并将旅游费用交付到旅行社单位公账,索取交款发票和旅游行程单,不要轻信“朋友推荐”等口头承诺,将旅游费用轻易汇人个人账户。
境外购物退换难 旅游购物需理性
需在境外旅游购买贵重物品的旅游者,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盲目听信商家推荐和口头承诺。购物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等信息。购物后,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如发票及刷卡小票等,以便事后维权。
低价旅游陷阱多 面对诱惑需理智
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以及非正规的“旅游小广告”的宣传招徠,要综合考虑旅游产品包含的“吃住行游购娱”多项内容,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切忌味追求低价旅游。“不合理低价游”看似便宜,实则参团后要通过大量的自费项目和购物来实现盈利,去弥补团费的“坑”,应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对于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更要自觉抵制以跟团或由旅行社安排出游的游客,应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看清合同明细,填写清楚双方责任和义务。
投诉电话请记好 理性维权要依法
旅游行程中如产生旅游纠纷或对旅游质量存有异议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文明协商,理性维权,不宜采取过激行为影响其他游客的正常行程。协商不成,可向“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黑龙江省内旅游投诉咨询电话:区号+12345“政府服务热线”。